第10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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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着一层玻璃,她不知道宋暮雪到底跟那些人说了什么。但从动作和表情来看,宋暮雪显然占了上风。
  ——宋暮雪不卑不亢,黑色的眸子如往常一般沉静,动作幅度也很小。而对面的律师却手舞足蹈,显得有些激动。
  只有在无法单纯依靠口头语言占领高地的时候,肢体语言才会拥有这么大的舞台。
  宋暮雪甚至还能分神注意到寇霜的视线,并对着自己微不可查地弯了弯嘴角。
  寇霜非常确定,宋暮雪一定能够帮助警方解决这一次危机,只是她不知道,宋暮雪此时怀有的是怎样的心情呢?
  是因为这样是正确的,所以才去做吗?
  还是因为夏津的证言关联着黑衣人,黑衣人关联着老福利院,而老福利院又关联着她的父母呢?
  亦或者,单纯因为这是郑风林所待的警队?
  如果是以前,寇霜能够非常肯定地说,第一种是主要因素。但现在她说不出来,因为宋暮雪的神情过于势在必得,甚至有些别人都察觉不到的,淡淡的厌倦。
  仿佛只要她想,她就能够让争论导向任何一边。这依靠单纯的辩术,而宋暮雪相当擅长。
  可没有“你认为正确的事物”作支撑,这种辩论就只是诡辩而已。
  寇霜现在非常不确定,在宋暮雪的心中,是否还有这种东西存在?
  没一会儿,宋暮雪说了一句什么,成功令对面的律师熄了火,垂下头颅似乎认输了一般。双方站起来握了个手,接连走出办公室,寇霜连忙迎了上去。
  走近宋暮雪的那一刻,她听见一个男人夸赞宋暮雪:“宋宋,你比上次更加牙尖嘴利了,我该为你感到高兴吗?”
  宋暮雪笑了笑,说:“有机会下次一起吃饭吧。”
  那男人点了点头。
  寇霜便明白过来,这就是宋暮雪曾经说过的,福利院里的熟人哥哥。
  同事问道:“怎么了?”
  宋暮雪汇报道:“对方提供的鉴定单并不合规,不能证明夏津确实患有精神病,她的证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他们再三干预调查进度,要是你们愿意的话,可以追究责任的。”
  宋暮雪打了一场全面的胜仗不仅保住了夏津的供词,还令对方投鼠忌器,不得不有所收敛。
  同事愣了一下,随即非常高兴地笑了,说:“真的啊!那太好了!”
  他“小人得志”似的对那几个律师点了点,律师们苦笑着离开了公安局。
  宋暮雪又走进女厕所,将夏津劝了出来,对她说:“说你想说的,不必顾忌你父亲。”
  夏津看了宋暮雪一眼,似乎不怎么相信。但宋暮雪不予置评,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带着寇霜离开,非常地深藏功与名。
  寇霜亦步亦趋跟在宋暮雪身后,看着对方四分之一的侧脸,莫名觉得不安。
  方才宋暮雪的笑容很淡,淡得没有一丁点儿笑意,让寇霜莫名觉得它应该属于原著里的宋暮雪,而不是自己面前这一个。
  这一个宋暮雪的笑容应该温柔和缓,像是积聚了这世间所有的善意与柔软一样。
  但寇霜说不出来,只能开口问:“如果打官司的话,夏津会被判刑吗?”
  宋暮雪想了一会儿,说:“看是什么罪名了。买凶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都算不上,但跟踪、侵犯隐私什么的,想判的话,也可以。”
  “想判的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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