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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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时刻,她才知道那人说得对,霍珩是一个真正值得托付并可以问之求得一方荫蔽的人。
  她的心跳搏动得极快,极快,从那日殿前面圣,当着列位阁老呈上傅君集五大罪证之后,她的心便再也没有跳得这么快过。
  火星子从火杖剥落,飘洒下来,片刻便销声匿迹。
  霍珩沉凝而岿然的身影,终于慢慢地动了,他望着周遭一排排年轻的面孔,眼睛也有了血红之色,声音低哑,铿锵:“蒙诸位大魏功臣良将不齐,上下勠力,逐敌寇出狼居胥,而功成名遂,今上有召,霍珩不得已转回长安。他日有幸,再与诸位袍泽并肩杀敌,是为霍某平生一大幸事!今日举酒,同饮此杯,他日再会,亦是兄弟!”
  “来!”他一喝,身后便有人让道,将酒车推了进来。
  眼眶通红的耿六等人,都纷纷上前去,每人手中都取了一只酒碗。
  满满的一碗烈酒,就这么咕咚入腹,毫无醉色。
  霍珩将碗举起,众人随之,他覆手,将陶土捏成的碗砸成了碎片,跟着,又是乒乓一片,留下满地碎碴。
  “后会有期!”
  “将军!”
  声嘶力竭之人,终于渐渐地背过了身,都是血性男儿,有泪不轻弹,何况霍珩最不喜欢男人哭哭啼啼,若是在他面前流下一滴眼泪,便有重罚。因此他们只能背过身去,每人脸上已哭得一片狼藉。
  花眠于帘内沉默地看着,她看着霍珩转过身来,面上亦是一片灰白的郁色。
  他再无一话,皱着眉朝花眠走来。
  直到他走到近前,只剩下两步之远,花眠才望见,他的掌心,已是一片鲜血。
  很多人都不懂,当初霍珩在西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作为京城头号奸佞的傅君集都对他喜爱有加,他为何执意要离开富贵乡,到穷山恶水之地去打仗,有人说,是为了避祸,有人说,是因为受了傅君集的恩,不愿与他兵戎相见,却没有一种是说,他心头有一腔热血,只愿洒在这片西北土地上,无心恋慕荣华。
  花眠将他的手腕扣住了,“将军,我替你包扎。”
  她将他拉到床上,取了热水毛巾,便蹲在他的脚下,将他的伤口擦拭干净,用止血绷带将他的手掌一圈一圈地缠上。
  霍珩这个千杯不醉的人,今夜竟然仿佛醉了,没等花眠包扎好,一下便歪倒在了床上,闭目睡去。
  花眠替他拉上了被褥,坐在他的身旁看了许久,微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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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翌日一早,花眠带着人将东西都搬上了马车,连同霍珩身下垫的那条毛毯都被她抽出,叠好了锁入了箱中。
  霍珩是被冻醒的,一睁开眼,入耳的便是帐外女人吩咐说话的声音,他茫然地愣了片刻,才想起今日是归城的日子了,他翻身坐起,将鞋履套在脚上正要外出。
  花眠已端着一盆热水入内,霍珩望着她静了片刻,那盆水到了脚下,她从水中捞出雪白的毛巾,拧干,替他擦拭脸庞。
  霍珩像个木娃娃任由她摆弄,心里不太自在,“我……昨夜里说了甚么?”
  花眠轻轻笑道:“没说什么,将军昨夜里喝醉了,手掌也被割伤了,回来便睡了,什么都没说。”
  霍珩抬起手,看了眼被包扎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的右手,又默了片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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