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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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钟采蓝视若无睹,只是紧紧捏着证物袋,低低呢喃:“这个……是她失踪那天,我给她编的……”
  曾队看了聂之文一眼,他很识趣地带上门出去了,他这才问道:“很普通的手绳,你确定?”
  “你不知道,”钟采蓝抬头看着他,“那个时候,我们女生之间流行这个,可我手笨,手工一向做不好,这里本来应该有个活套可以调整大小,但是我实在学不会,就把每根绳子打了个死结。”
  曾队接过证物仔细一看,果然如钟采蓝所言,这条手绳一共四根绳,怪异地打了一个巨大的死结,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你同学叫什么名字?”
  “万雨馨。”
  时隔十多年,钟采蓝还是瞬间叫出了她的名字,清晰无比,从未忘记。
  曾队却不太清楚,他调任到这里也不过是近十年的事:“你仔细把这件事和我说一说。”
  钟采蓝整理了自己的回忆,缓缓叙述这段被她深埋的记忆:
  “我和万雨馨是小学同学,之前一直不怎么熟悉,后来换了一次位置,我俩成了同桌才好起来的。那段时间,我们正好在流行编手绳,她手很巧,我就比较笨,怎么都学不会,她就一直教我,脾气很好,人也很好,会给我吃她的糖……”
  曾队想说让她重点讲一讲失踪那天的事,但忍住了。
  好在钟采蓝也察觉到了不妥,快速进入了正题:“那天,我好不容易把手绳编好了,就说要送给她,她也不嫌难看,就戴上了。放学了,我们俩一块儿回家,我想多买几根绳子,就进店里去挑,她嘴馋,在路边买炸鸡柳吃。”
  这些童年记忆虽然早已深埋心底,可挖出来的时候,竟然锃亮如新。
  她还记得当时那些绳子一毛钱三根,廉价的材料,鲜亮的颜色,她只有五毛钱,所以精挑细选,好看少见的例如粉紫色的绳子要靠抢才能买到。
  她想给万雨馨编一条好看一点的,紫色和淡粉色,比番茄炒蛋少女多了。
  挑线的间隙,她回头看了万雨馨一眼,似乎想让好朋友给自己出出主意,可万雨馨拿着装着鸡柳的小纸袋,蹲在路边和一只流浪狗分享美食。
  她也就没有叫她,自己专心致志地挑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满头大汗从人群中挤出来。
  “她明明之前就站在那里的。”钟采蓝撑着头,喃喃道,“就站在那里,可是我买好东西去看的时候,她就不见了。我找了她半天,都没看见她,还以为她不等我自己先回去了,生气了好久……”
  可是,当天夜里,班主任就打电话到家里了,江静值夜班不在,她困得迷迷糊糊的起来接电话,还很奇怪班主任为什么会半夜打过来。
  可就好像是这次郭小晗失踪一样,万雨馨没有到她家里,她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第二天,她身边的座位空了。
  万雨馨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十多年后的今天,她的这个童年好友,以白骨的形式重新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曾队听罢,点了点头,和她确认几点:“她那个时候是在喂一只狗?你确定吗?记得那么清楚?”
  钟采蓝一时没有说话,好半天,她才道:“我写下来了。”
  曾队略显意外:“日记?”
  “差不多吧。”钟采蓝含糊道,“反正,肯定是一只狗,乱糟糟脏兮兮的,雨馨很喜欢狗……”她说到这里,心头猛地一跳,抬头去看曾队。
  他紧锁着眉,神情凝重。
  钟采蓝脑子里闪过无数变态杀人狂的案例,眼皮子狂跳:“不、不是吧,同一个人?”
  她问得牛头不对马嘴,但曾队并没有否认,只是道:“现在还很难讲,希望不是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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