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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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程彻的生日宴,赵清嶺也选了蓝色的玫瑰的缘故。
  不仅仅是因为颜色和宴会的海洋主题很搭。还有就是当年的印象太深,导致他一思考什么花最“贵”就直觉地想起蓝色的玫瑰。
  “……”程彻翻了翻看了看手中的杂志。
  喜欢蓝色这一点,这人似乎多年没有变呢。
  此时那位设计师的专属介绍里,依旧在大篇幅展示他最新创作的精美海蓝宝石项链作品。专栏还说他似乎打算回国做自己的独立珠宝品牌,独立品牌的名字,也带了“蓝”字。
  “只可惜别的都变了,”赵清嶺叹道,“你要是见过他以前的样子,就会觉得他以前跟现在完全像两个人。”
  “说起来,陈懿扬也是惨。单身等了那么多年,结果人家既有成绩又有名声了,还在国外混了一圈见过世面,估计就算回来也瞧不上他了吧。”
  当然,惨归惨。
  因为惨,就想拿他家宝贝当替代品是什么鬼?真是活该被甩!
  这么想着,看看杂志上那男人高冷又孤傲的脸,赵清嶺突然又很担心。
  “彻彻,彻彻~”
  大街上的,就开始撒娇模式:“彻彻,所以,你可千万不要变啊!”
  “以后不准再加班了!还有,不准再那么严格地控制饮食、去健身房!当年就是因为陈懿扬他对象天天特别努力、变得超级优秀、工作也越来越忙、然后追求者也多了起来,然后陈懿扬觉得他没有以前那么粘他了,就吃醋吵架,两个人吵着吵着就分了!”
  “我们绝对不能走他们的老路!”
  “你在公司里的样子太帅了,这不行!再被人盯上我要不高兴了,走走走,我们买衣服去!”
  程彻期初不明白赵清嶺带他“买衣服”是什么逻辑,但很快,他就开始大彻大悟。
  毕竟在一起一年了,他的衣品早就被赵清嶺完美培养了起来。什么衣服适合他他很清楚,但那些适合他的衣服,赵清嶺偏偏死活拽着不准他买。
  然后,以“衣品好”著称的赵清嶺亲自给他挑了个套头毛衣。温暖的小动物毛皮米色、毛茸茸的质感,程彻穿上之后,看起来异常居家。
  就……倒也不能说很难看,但感觉就只能在家的时候休闲穿。还稍微有点土不拉几的。
  赵清嶺:“好看!以后就穿这上班!”
  程彻:“……”
  他觉得他也不能任这货为所欲为,果断黑框眼镜下眼睛一眯,反将一军:“好看?你自己怎么不穿?你也买一件咱们穿情侣款?”
  赵清嶺:“诶?好啊。”
  事实证明,人靠衣装这件事,只在人的颜值在不足以达到“披麻袋都好看”的情况下奏效!
  一件程彻穿了土不拉几的居家服,赵清嶺穿上了之后,就,完全没有影响。
  原来该怎么帅,如今还怎么帅!
  ……
  当晚,程彻就穿着那件土不拉几的毛衣,跟赵清嶺、齐危三个人一起在家煮火锅,吃了顿大餐。
  席间,赵清嶺一直给他的碟子里无限夹肉,大吃一顿后晚上还不准他上跑步机,连齐危都被他的迷惑行为搞好奇了:“学长你在干嘛?”
  赵清嶺倒也有脸直言不讳:“我?努力把嫂子你养土、养肥、养圆啊,这样以后就没人跟我抢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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