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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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陆秀如此坚持,杜雪怀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真的不必跟我客气,不是答应了要给你付置装费的吗?这段时间你帮我赚的钱,这样的项链已经足够买几百条了。”
  “真的?”
  “骗你干嘛?”
  “好可惜,早知道就收下了……”
  “不必可惜,我明天让人串好了再给你送去。”
  “那就谢谢了。”陆秀忽然觉得自己为了一条项链跟财大气粗的资本家扯皮,有些可笑。对杜雪怀来说,这应该真的只是随便拔根毫毛罢了。
  第33章
  在外面折腾了半天,回到家中已经是半夜。陆秀安顿好两个孩子,又忍不住照起了镜子。没办法,身上的这身衣服实在太漂亮了,她都有些不舍得换下。如果是在后世,她肯定已经忍不住拿出相机开始摆pose,凸造型了。
  自恋完毕,踢掉鞋子,她才意识到今天的造型存在败笔。
  鞋子不对!
  脚上的鞋子是之前去裁缝铺回来的路上随便去鞋店里买的,虽然都是高跟鞋,但却是最普通的款式。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实在是土得掉渣。还好身上的衣服是曳地的长裙,遮住了鞋子。要是露出来,整个造型的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望了望身上的衣服,陆秀微微一笑,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既然衣服可以定做,那么鞋子肯定也能定做才对。明天让张汉声去打听一下,哪里的鞋匠师父手艺比较好,把后世自己最爱的那几双鞋子复制出来。
  这个时代的高跟鞋高度有限,反而让后世因为工作穿惯了十厘米甚至十二厘米恨天高的她有些不太适应。总有种在穿妈妈的鞋子的感觉。
  《小说月刊》的编辑部就在上海,第二天醒来,她之前寄出去的《乡村教师》便有了回音。从张妈那边接过信,打开,陆秀再度大惊失色。
  因为她看到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张先生,你怎么又换笔名了啊?”
  看完信,她才知道之前那个扒了她马甲的倒霉编辑竟然又换工作了。这次编辑部倒是没失火,只是杂志经营不善,倒闭了而已。那位编辑运气不错,没过多久就成功在《小说月刊》找到了工作,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审稿的第一天就从笔迹一眼认出了陆秀。然后,他又跟之前一样,毫不犹豫地把陆秀给卖了。
  北岛那首诗恰逢其时,刷的存在感实在太足了。如今北岛的大名全国上下早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贩夫走卒骂人的时候都会来一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简直堪称一诗成名。得知大名鼎鼎的北岛先生竟然投了稿,虽然是小说,还是引得整个编辑部上下都震动了。把《乡村教师》在整个编辑部内传阅了一遍后,竟然有人从废稿里面翻出了《回魂尸》。没办法,对比那些着眼于现实的小说,这脑洞,这风格实在太特立独行了。一对比笔迹,当初把《回魂尸》扔进废稿堆里的小编辑脸都白了。
  这封信是《小说月刊》的主编寄来的,看到落款,陆秀差点没被吓傻。竟然是周广平,未来文坛的领军人物周广平,上辈子曾经在语文课上把她虐得欲仙欲死的周广平。
  不知道是北岛很对他胃口,还是他最近心情不错,这封信里他一改往日犀利辛辣的文风,语气相当之诚恳。惹得陆秀确认了好几遍才敢肯定自己没有看错人名。他在信里先对陆秀竟然屡次向他们投稿表示了受宠若惊,又对编辑部未能慧眼识珠表示了反省,最后,弱弱问能否有这个荣幸以北岛之名刊登那两篇小说。
  没想到这个时代的人如此懂得利用名人效应,陆秀哭笑不得。可惜,北岛这个名字已经惹来太多麻烦了,虽然有大神之光可以蹭,她却实在没胆子再用。
  她也知道,如果没有大神之光,《乡村教师》还勉强能够发表,《回魂尸》能够发表的概率实在太渺茫了。从主编的措辞就能看出来。
  “久仰先生大名,先生的小说果然如诗作一般出人意表。”言下之意就是脑洞太大,非吾辈能够理解。
  《回魂尸》原本就只是为了赚生活费而抄的小说,如今她早已不再为生活费而烦恼了。不能发表也无所谓。
  于是,她只能写信委婉地表示了拒绝。
  把回信寄出去之后,她推着婴儿车直接去了百乐门。杜雪怀没有说谎,今天他果然没来。
  每天都看到他坐在那个位置,突然不在了,陆秀还真有点不习惯。大概是天气太热的关系,今天她总觉得有些打不起精神来。
  连张汉声都看出了她的异样:“嫂子,你今天怎么了?哈欠连天的!”
  “没什么,昨晚被你家老大拉回家去吃面了,吃完回到家,都半夜了。没睡饱。”在陆秀看来,这没什么好隐瞒的。
  没想到听到她的话,张汉声竟然一脸的激动:“大哥请你回家吃面了?”
  “是啊!怎么了?这种表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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