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的庄园 第286节(2 / 4)
阿瑟笑道:“还真讲究。”
他们虽然是贵族,但跟池晏一比,就算活的粗糙了。
他们用热棉布擦了脸和手,确实感觉暖和了很多,就坐到壁炉边,壁炉边的桌上摆着虾片和蛋糕,还有饮料——这饮料是植物榨汁兑水,喝起来味道很奇怪,但是喝惯了的人就会觉得好喝,一般是王室和贵族特供,因为这种植物只长在峭壁上,没法人工种植。
阿瑟他们端起蛋糕,拿起旁边的小叉子,问女仆:“这是什么?”
女仆答道:“这是蛋糕。”
阿瑟没听过这个词,他也不愿意显得孤陋寡闻,就佯装清楚的吃了一小块。
池晏到场的时候,阿瑟他们都已经把蛋糕和虾片吃的差不多了,商人们对着两样赞不绝口,恨不得今晚就把厨娘偷走——并且他们说不定真的干得出来。
“喜欢的话就带点回去。”池晏让女仆今晚把厨娘带到她们的房间去住。
“人”在这个时代也是货物,池晏不喜欢,但他能改变斯德丁,现在可改变不了圣城。
离开了斯德丁,不归斯德丁管束,商人们的心思就活络了很多。
池晏坐到壁炉边,跟他们闲聊起来。
第一次聚会,池晏也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聊一聊他们最近都在做些什么,家里的粮食还够不够,准备什么时候回自己的领地。
聊了一会儿,零食消化的差不多了,女仆们才开始上菜。
先上的是浓汤,这是经过改良的浓汤,用的牛奶是过滤多次,煮沸后加入果汁的牛奶,腥臊味没有那么重,再加入一些根茎类作物,放点香料调味,总算不像池晏在庄园喝的浓汤那么难喝了,庄园的浓汤喝起来就是一嘴香料和骚味。
里面还有卡托淀粉做的“珍珠”,“珍珠”没有加糖,本身没有味道,在浓汤里也不违和,嚼起来还挺有嚼劲。
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来吃。
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前菜是鱼肉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鱼圆子,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看起来晶莹剔透,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满口都是鲜味,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没有一点腥味。
现在的人不爱吃鱼,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并且还有刺。
只有穷人会吃,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肉。
鸡肉有着天然优势,虽然柴了点,但这个时代有油水的动物本来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么样。
并且比猪肉和鸭肉味道好,不骚。
养起来出栏挣钱也快。
阿瑟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间就被鱼肉圆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还望眼欲穿的看着友人的盘子。
这些菜的装盘也是有讲究的,池晏让厨娘每一份的分量少点,旁边再点缀一些绿叶,汤汁少少的放一点,不饱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贵。、
正餐是香煎鸡胸肉,鸡胸肉用料腌好,然后用鸡油在平底锅上煎,再把鸡胸肉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两面微微发慌。
上桌的时候再在上面撒一点芝麻,旁边放一点绿叶。
蒸馏过后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让池晏有些遗憾的是,他现在还没把玻璃弄出来,不然玻璃杯盛放红酒,不仅是味觉,视觉上也是一种享受。
池晏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十分圆满,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样赞不绝口。
正餐吃完了,还有甜品。 ↑返回顶部↑
他们虽然是贵族,但跟池晏一比,就算活的粗糙了。
他们用热棉布擦了脸和手,确实感觉暖和了很多,就坐到壁炉边,壁炉边的桌上摆着虾片和蛋糕,还有饮料——这饮料是植物榨汁兑水,喝起来味道很奇怪,但是喝惯了的人就会觉得好喝,一般是王室和贵族特供,因为这种植物只长在峭壁上,没法人工种植。
阿瑟他们端起蛋糕,拿起旁边的小叉子,问女仆:“这是什么?”
女仆答道:“这是蛋糕。”
阿瑟没听过这个词,他也不愿意显得孤陋寡闻,就佯装清楚的吃了一小块。
池晏到场的时候,阿瑟他们都已经把蛋糕和虾片吃的差不多了,商人们对着两样赞不绝口,恨不得今晚就把厨娘偷走——并且他们说不定真的干得出来。
“喜欢的话就带点回去。”池晏让女仆今晚把厨娘带到她们的房间去住。
“人”在这个时代也是货物,池晏不喜欢,但他能改变斯德丁,现在可改变不了圣城。
离开了斯德丁,不归斯德丁管束,商人们的心思就活络了很多。
池晏坐到壁炉边,跟他们闲聊起来。
第一次聚会,池晏也没什么问题,最多就是聊一聊他们最近都在做些什么,家里的粮食还够不够,准备什么时候回自己的领地。
聊了一会儿,零食消化的差不多了,女仆们才开始上菜。
先上的是浓汤,这是经过改良的浓汤,用的牛奶是过滤多次,煮沸后加入果汁的牛奶,腥臊味没有那么重,再加入一些根茎类作物,放点香料调味,总算不像池晏在庄园喝的浓汤那么难喝了,庄园的浓汤喝起来就是一嘴香料和骚味。
里面还有卡托淀粉做的“珍珠”,“珍珠”没有加糖,本身没有味道,在浓汤里也不违和,嚼起来还挺有嚼劲。
阿瑟就用小勺子把“珍珠”舀起来吃。
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前菜是鱼肉丸子,分量不多,但是粉白的鱼圆子,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看起来晶莹剔透,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满口都是鲜味,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因此没有一点腥味。
现在的人不爱吃鱼,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并且还有刺。
只有穷人会吃,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肉。
鸡肉有着天然优势,虽然柴了点,但这个时代有油水的动物本来就不多,脂肪含量都不怎么样。
并且比猪肉和鸭肉味道好,不骚。
养起来出栏挣钱也快。
阿瑟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人生大欲就是口腹之欲,阿瑟瞬间就被鱼肉圆征服了,吃完了自己那一份,还望眼欲穿的看着友人的盘子。
这些菜的装盘也是有讲究的,池晏让厨娘每一份的分量少点,旁边再点缀一些绿叶,汤汁少少的放一点,不饱肚子,但好看,好看就昂贵。、
正餐是香煎鸡胸肉,鸡胸肉用料腌好,然后用鸡油在平底锅上煎,再把鸡胸肉放上去,慢慢煎熟,煎得两面微微发慌。
上桌的时候再在上面撒一点芝麻,旁边放一点绿叶。
蒸馏过后的葡萄酒也被送上了餐桌。
唯一让池晏有些遗憾的是,他现在还没把玻璃弄出来,不然玻璃杯盛放红酒,不仅是味觉,视觉上也是一种享受。
池晏举办的第一次宴会十分圆满,阿瑟和其他人都像土包子一样赞不绝口。
正餐吃完了,还有甜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