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的庄园 第286节(3 / 4)
甜品准备的是焦糖布丁,这个坐起来更方便,只需要鸡蛋和牛奶,以及糖,现在天气冷,都不用制冰用来冻,窗台上放一会儿就好了。
没人会不喜欢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鸡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层纱布过滤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么弄出白醋,否则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进牛奶里,腥味会更少,但现在这个程度也足够了。
“布丁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些,走的时候都带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来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来的好,没那么粘稠,颜色也不够焦,不过有焦糖布丁吃,还要什么自行车?
阿瑟很不客气:“多给我拿点那个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这种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让他们给你拿一篮,还想要什么吗?”
阿瑟的朋友也自觉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说:“这个布丁我很喜欢。”
池晏就让女仆给阿瑟装一篮布丁走。
商人们可不敢提这个——他们还得给池晏送礼呢。
来圣城只是做生意,他们可不准备在圣城扎根,以后还是要回斯德丁的。
这一次宴会让阿瑟印象深刻,这是一次普通的聚会,没有妓女,没有喝不完的酒,没有抱怨,这就像是一次家庭聚会,并且手边总是有美味的食物,无论是蛋糕还是虾片,都给了阿瑟谈资,他在参加其他人的宴会时,总会一脸嫌弃的表示没有池晏的宴会来得好。
主人很不满意,但客人总是充满好奇,他们会询问阿瑟,池晏的宴会都有什么东西。
阿瑟就会先说:“没有美人,也没有喝不完的酒。”
人们就会更好奇,既然这两样都没有,那阿瑟凭什么说池晏的宴会比这次的好?
然后阿瑟就会嘚瑟地说:“一进门,女仆会把我的斗篷拿到一边去熨烫,等我走的时候,斗篷就是暖和的。”
“然后女仆会给我一张煮过的棉布,让我擦手擦脸,我露在外面的皮肤就舒服多了。”
“我会做到壁炉旁边去,手边就有饮料,还有蛋糕和虾片,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还能吃到酥脆的饼干和软软的面包,涂上果酱以后的味道又甜又美。”
“我们一边吃东西和饮料,一边聊天,面前就是壁炉,那些木炭烧起来没有什么烟,也没有难闻的味道。”
然后他就吹嘘起了晚宴:“先上的是浓汤,我敢保证你们从未喝过那么好喝的浓汤,里面还有晶莹剔透的圆圆的东西,池晏说那是淀粉珍珠,嚼起来很弹,明明没什么味道,就是让人停不下来。”
“然后就是鱼圆,我的天啊,你们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味道!我敢打赌,你们……”
众人:“我们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鱼圆!”
阿瑟点点头,自得道:“并且那不是硬邦邦或者软踏踏的鱼圆,它是韧的,咬下去里面还有浓稠的汤汁,那太不思议了!鱼圆中间是空的!”
众人一边听一边咽口水,顺便在脑海中想象一下。
“那可一点腥味都没有,又鲜又香,尤其是主餐,那道香煎鸡胸肉……”
阿瑟回味般的砸吧了一下嘴巴:“鸡肉嫩得很,一点都不柴。”
他的朋友不能看他一个人出风头,连忙说:“最后那道焦糖布丁才是最神奇的食物,它是那种……它像是水,但又是固体,它不用咀嚼,进嘴就滑进了喉咙,你们能明白那种感觉吗?”
朋友遗憾地对阿瑟说:“他们是想象不出来,明白不了的,我真是等不及想再次去池晏的宴会了,他下一次应该会给我送一份请柬,毕竟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并且他斩钉截铁地说:“斯德丁能变得富裕,一定是因为他们有好吃的食物,我可再也不想吃那干得要命的鸡肉和泡着难喝的浓汤才能下咽的面包了。”
经过阿瑟和朋友不分场合的吹嘘,能参加池晏举办的宴会忽然就成了一件十分荣耀的事。
最开始的时候,阿瑟和朋友拿到请柬之后没办法带情人去,只能带贵族一起去。 ↑返回顶部↑
没人会不喜欢布丁,嫩滑甜蜜,像是吃鸡蛋羹,但又是甜的,牛奶用五层纱布过滤了很多次,要不是池晏不知道怎么弄出白醋,否则白醋用一比五的比例倒进牛奶里,腥味会更少,但现在这个程度也足够了。
“布丁也给你们准备了一些,走的时候都带上吧。”池晏自己也用小勺子吃布丁。
麻糖熬出来的焦糖不如白糖熬出来的好,没那么粘稠,颜色也不够焦,不过有焦糖布丁吃,还要什么自行车?
阿瑟很不客气:“多给我拿点那个蛋糕吧,我妻子最近牙疼,正需要这种不用力咀嚼的食物。”
池晏很大方:“让他们给你拿一篮,还想要什么吗?”
阿瑟的朋友也自觉自己如今是池晏的朋友了,他用手帕擦了擦嘴角,也说:“这个布丁我很喜欢。”
池晏就让女仆给阿瑟装一篮布丁走。
商人们可不敢提这个——他们还得给池晏送礼呢。
来圣城只是做生意,他们可不准备在圣城扎根,以后还是要回斯德丁的。
这一次宴会让阿瑟印象深刻,这是一次普通的聚会,没有妓女,没有喝不完的酒,没有抱怨,这就像是一次家庭聚会,并且手边总是有美味的食物,无论是蛋糕还是虾片,都给了阿瑟谈资,他在参加其他人的宴会时,总会一脸嫌弃的表示没有池晏的宴会来得好。
主人很不满意,但客人总是充满好奇,他们会询问阿瑟,池晏的宴会都有什么东西。
阿瑟就会先说:“没有美人,也没有喝不完的酒。”
人们就会更好奇,既然这两样都没有,那阿瑟凭什么说池晏的宴会比这次的好?
然后阿瑟就会嘚瑟地说:“一进门,女仆会把我的斗篷拿到一边去熨烫,等我走的时候,斗篷就是暖和的。”
“然后女仆会给我一张煮过的棉布,让我擦手擦脸,我露在外面的皮肤就舒服多了。”
“我会做到壁炉旁边去,手边就有饮料,还有蛋糕和虾片,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还能吃到酥脆的饼干和软软的面包,涂上果酱以后的味道又甜又美。”
“我们一边吃东西和饮料,一边聊天,面前就是壁炉,那些木炭烧起来没有什么烟,也没有难闻的味道。”
然后他就吹嘘起了晚宴:“先上的是浓汤,我敢保证你们从未喝过那么好喝的浓汤,里面还有晶莹剔透的圆圆的东西,池晏说那是淀粉珍珠,嚼起来很弹,明明没什么味道,就是让人停不下来。”
“然后就是鱼圆,我的天啊,你们根本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味道!我敢打赌,你们……”
众人:“我们从未吃过那么好吃的鱼圆!”
阿瑟点点头,自得道:“并且那不是硬邦邦或者软踏踏的鱼圆,它是韧的,咬下去里面还有浓稠的汤汁,那太不思议了!鱼圆中间是空的!”
众人一边听一边咽口水,顺便在脑海中想象一下。
“那可一点腥味都没有,又鲜又香,尤其是主餐,那道香煎鸡胸肉……”
阿瑟回味般的砸吧了一下嘴巴:“鸡肉嫩得很,一点都不柴。”
他的朋友不能看他一个人出风头,连忙说:“最后那道焦糖布丁才是最神奇的食物,它是那种……它像是水,但又是固体,它不用咀嚼,进嘴就滑进了喉咙,你们能明白那种感觉吗?”
朋友遗憾地对阿瑟说:“他们是想象不出来,明白不了的,我真是等不及想再次去池晏的宴会了,他下一次应该会给我送一份请柬,毕竟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并且他斩钉截铁地说:“斯德丁能变得富裕,一定是因为他们有好吃的食物,我可再也不想吃那干得要命的鸡肉和泡着难喝的浓汤才能下咽的面包了。”
经过阿瑟和朋友不分场合的吹嘘,能参加池晏举办的宴会忽然就成了一件十分荣耀的事。
最开始的时候,阿瑟和朋友拿到请柬之后没办法带情人去,只能带贵族一起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