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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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做顿好吃的,应该是件很幸福的事。
  旺旺也没客气,带着弟弟回家。
  等他们离开后,叶知书找了只木桶,把它翻过来把野兔盖住,打算中午先宰一只,红烧来吃。
  郑建国看到了,帮忙过去帮忙剥野兔皮。
  “小红,你是不是能看到地下的东西?”胡向阳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小声地问道。
  自从发现她能从三楼轻易跳到阳台外的树上后,已经认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小红做不到的。
  特别是刚才其它人都找不到野兔在雪地里跑过的痕迹,偏偏她一找一个准,能轻松发现野兔窝。
  “怎么可能?你以为我的眼睛是x光啊?”叶纤红哪里肯承认。“我只是看得比你们仔细,所以能发现野兔经过时,留下的细微痕迹——”
  两人虽然感情非常深,如果被他知道自己能透视任何物体,那万一跟别的帅哥站在一起,他肯定要胡思乱想了。
  “哦。”胡向阳应了声,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一口气。
  中午的红烧兔肉,叶妈妈加了洋葱和红萝卜,一只两斤多的野兔,做成满满一大海碗,端出来时香气扑鼻。
  用高度白酒去除膻腥味,又加了姜蒜八角糖等调味料,味道极其鲜美。
  “好吃。”胡向阳夹了一块进嘴,大声赞了一句。
  或许是心理原因,总觉得这兔肉特别美味,忍不住赞不绝口。
  “你怎么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对一盆兔肉也大惊小怪,你看安安都没有你这么夸张?”叶纤红白了他一眼。
  两人在一起已经一年多了,虽然还没结婚,因为已经同居在一起,所以给人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明明年长的他,却给人小孩子的感觉,像个没长大的弟弟。反倒比他小四五岁的叶纤红,更像个姐姐。
  好在两人不介意,别人也不会说什么。
  安安望了两人一眼,没有说话。
  他现在也觉得这个姐夫不靠谱,明明二十四岁了,在姐姐面前却像个孩子,完全没有男子汉气概,替姐姐挡风遮雨。
  如果不是姐姐喜欢他,恐怕他会反对两人在一起。
  第四十八章教徒弟
  吃了午饭,旺旺和毛毛又过来了。
  这次不是缠着要去大岙抓野兔,而是要学武术。
  “安安,你先把从罗叙那里学来的东西,教给他们。”叶纤红被他缠得没法,只能让弟弟帮忙。
  说到底,他们也只能学这些基本的东西。
  自己的能力,是靠修炼出真气获得的,他们没法学。
  就连安安,也是当初逼着他跑步健身,再加上一些灵液,才有了这样的变化。
  唯一获得好处的是胡向阳。
  因为不想暴露秘密,引来不可测的后果,所以也只教他最浅显的修炼方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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